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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英系輔系要點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學生修讀應用英語系輔系要點

88.12.28 系(科)務會議制訂通過
97.11.13 97學年度第3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98.04.22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一、本要點依據本校「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訂定之。
二、本校同年制非本系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二學年起申請修讀本系為輔系。本系每學年可接受修讀
輔系名額以教育部核定本系新生招生名額一成為上限。
三、申請名額若超過本系可接受修讀輔系名額者,依其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排名依序錄取,
如名次相同者就其歷年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四、凡選定本系輔系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十學分以上。但主系與輔系
之相同必修科目學分,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學分。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按本校「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之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及本校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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