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英系輔系要點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學生修讀應用英語系輔系要點
88.12.28 系(科)務會議制訂通過
97.11.13 97學年度第3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98.04.22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一、本要點依據本校「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訂定之。
二、本校同年制非本系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二學年起申請修讀本系為輔系。本系每學年可接受修讀
輔系名額以教育部核定本系新生招生名額一成為上限。
三、申請名額若超過本系可接受修讀輔系名額者,依其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排名依序錄取,
如名次相同者就其歷年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四、凡選定本系輔系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十學分以上。但主系與輔系
之相同必修科目學分,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學分。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按本校「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之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及本校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應用英語系(四技)專業必修科目一覽表
88.12.28 系(科)務會議制訂通過
97.11.13 97學年度第3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98.04.22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一、本要點依據本校「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訂定之。
二、本校同年制非本系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二學年起申請修讀本系為輔系。本系每學年可接受修讀
輔系名額以教育部核定本系新生招生名額一成為上限。
三、申請名額若超過本系可接受修讀輔系名額者,依其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排名依序錄取,
如名次相同者就其歷年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四、凡選定本系輔系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十學分以上。但主系與輔系
之相同必修科目學分,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學分。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按本校「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之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及本校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應用英語系(四技)專業必修科目一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