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學生修讀應用英語系輔系要點
88.12.28 系(科)務會議制訂通過
97.11.13 97學年度第3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98.04.22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101.04.0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制定通過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制定通過
一、本要點依據「國立屏東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訂定之。
二、本校同年制非本系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二學年起申請修讀本系為輔系。
本學系每學年可接受修讀輔系名額以教育部核定本學系該年新生招生名額一成為上限。
三、申請名額若超過本學系可接受修讀輔系名額者,以其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排名依序錄取
如名次相同者就其歷年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四、凡修讀本系輔系之學生,須於畢業前修畢本學系所開專業必修科目二十學分以上
其中至少修讀大二(含)以上課程兩門,其餘科目可選自本學系課程規劃表之專業必修課程。
但主系與輔系之相同必修科目學分,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學分。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按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之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英語系(四技)專業輔系科目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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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學分數 |
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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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發音練習 |
4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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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講練習 |
4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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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文法與寫作 |
6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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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閱讀 |
6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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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語訓練 |
4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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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寫作 |
6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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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英文閱讀 |
6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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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修辭 |
4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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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演講與溝通 |
4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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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寫作與修辭 |
6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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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閱讀與討論 |
6 |
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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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英文 |
2 |
一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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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參展實務 |
2 |
一學期 |



